发布时间:2022-09-01 17:08
信息来源:县住建局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申请类型
主要申请材料
其他材料
主要核查方式
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
1、《公租房保障申请表》
2、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特困家庭证明(名单)
1、其他所需共性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
2、属于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或其配偶、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无赡养人的老人、主要劳动力为重度残疾(按实际标准)家庭,由政府在福利机构供养成年的孤儿等优先保障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应证明材料。
低保、低保边缘、特困家庭证明(或名单)共享民政部门信息;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车辆保险单或发票
人口、户籍、住房、收入、财产主要共享省大救助信息系统信息;
不能实现信息共享的,通过书面方式进行。
新就业无房职工、
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2、浙江省居住证
3、车辆保险单或发票
4、劳动(聘用)合同;
5、毕业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