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充分利用政府采购政策,放大支持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提高项目预留,为中小企业“添助力”。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预留给中小企业采购的比例由该部分预算总额的30%以上提高至该部分预算总额的40%以上,其中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2022年,我县政府采购成交金额48252.18万元,其中,中小企业成交金额47788.86万元,占比达99.04%。
降低采购成本,为中小企业“减压力”。免收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取消采购文件工本费,实现采购文件线上免费申领。鼓励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免收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缴纳比例由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调整为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2022年,我县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总成交金额17984.42万元,共计减少供应商履约保证金269.77万元,有效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成本。
优化金融服务,为中小企业“提效力”。打通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与金融机构相关系统的数据壁垒,中小企业仅凭政府采购合同就能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无担保无抵押、线上办理业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22年,通过“政采贷”服务成功向银行融资贷款104.10万元;针对政府采购项目中的履约保证金,允许中标供应商以保函形式提交,采购单位不得拒收,切实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在预付款期限、付款方式方面,允许中标供应商委托金融机构出具预付款保函,采购单位可结合项目实际、供应商诚信等情况,按照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项,保证财政资金使用安全。2022年累计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各类保函9笔,保障总金额77.31万元。